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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买菜被通报是权力“占道”          【字体:
教师买菜被通报是权力“占道”
作者:周芳元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25526    更新时间:2016-10-31    

 

  作为当地政府的一个重要决策机构,在决策之前,需要考虑到当地城市治理的实际情况,分清楚事情的主次轻重,对规定充分调研,对通报等全面客观评估。

  据媒体报道,10月23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名为“关于公职人员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通报”的图片。图片显示两名来自三明宁化红旗小学和城东小学的老师,因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

  事情发生后,中共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称,在认真阅读媒体报道和网友评论后,认识到自身在城市管理督查中,部分规定过于生硬,工作方式简单,通报方式不妥。尽管对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教师的通报最终被撤销,但彻底消除该事件造成的影响,真正走上当代城市科学治理之路,还要做更多反思,有很多事情要做。

  “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令人深思。按当地规定,教师是公职人员,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理当被通报。按这种逻辑,通报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公职人员,就可以杜绝不良现象产生?且不说通报公职人员会不会真有这种效果,单就“不准在占道和流动摊点买菜、就餐等购物行为”的合法性就令人质疑:这是由哪条法律所规定的?谁有权出台这样的规定?在没有明显的占道标识下,难以分清楚是否属于占道经营,倘若一概而论,公职人员必须到指定地方购物才算是不“违法”,该市却没有做出这样的规定;在复杂的现实面前,还有必要弄清楚“占道经营”的有哪一些人,买菜的又是哪一些人?倘若买菜的是老百姓又该怎么办?

  整个事件涉及多个部门,多种人群,包括占道经营者、城管、购物者、督察组等。整个城市的治理需要各部门的通力配合,需要德治和法治同行。对部分群体做出特殊规定,是治标不治本的表现。当今时代,公职人员本身就有较高素质,因为身份已经有着诸多的规定和约束。通过通报贬损和打击他们在公众中的形象,结果只能事与愿违。

  仔细琢磨这个通报,清醒的人都可以看出其中漏洞。通报没有明确事情的前因后果,是先有占道经营,后才有买菜行为,不先消除占道经营现象,却通报部分买菜群体人员,对治理占道经营不起根本性效果。只要公职人员不去购买,占道经营就会销声匿迹的逻辑,只不过是夸大了公职人员的示范作用而已。一方面是占道经营人员不去处理,另一方面却专门处理购物人员;一方面对明目张胆的违规行为不闻不问,另一方面却宁愿采取暗访抓拍、街道巡查等方式进行专项督查。如果连买个菜都要被通报,在没有全面规范的前提下,公职人员还有什么可不担心的?

  出台这样一项规定,显然是一种权力“占道”。作为当地政府的一个重要决策机构,在决策之前,需要考虑到当地城市治理的实际情况,需要分清楚事情的主次轻重,需要对规定充分调研,对通报等全面客观评估,可惜的是,当地的主管部门并没有做到位。更值得思考的是,即使占道经营现象严重,该被通报的是谁?应该被通报的是相关管理部门。自己管理不到位,犯了失责的错误,岂能让买菜的公职人员代为受过?(作者周芳元,系湖南省浏阳市浏阳河中学教师)

  《中国教育报》2016年10月27日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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