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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疆双语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字体:
关于印发《南疆双语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作者:新疆教育…    文章来源:新疆教育厅    点击数:3486    更新时间:2016-09-02    

关于印发《南疆双语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新教双〔20168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提升南疆双语教育质量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南疆教育质量提升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因地制宜推进双语教育,全面提升南疆双语教育质量,按照中央、自治区对南疆双语教育质量问题的整体研判和形势分析,我厅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制定了《南疆双语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831

 

 

南疆双语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南疆教育质量提升工作推进会精神,巩固南疆双语教育工作成果,破解制约南疆双语教育发展的难题,全面提升南疆双语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提升南疆双语教育质量的指导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现状与总体形势

2010年以来,各级党委、人民政府把推进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作为加强民生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高位推动、长远谋划,各级教育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各族群众热心支持,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双语教育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南疆双语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规模不断扩大,学前两年双语教育基本普及,各学段双语教育衔接有序,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双语教育的数量指标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部分指标甚至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南疆双语教育事业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2015年,南疆四地州学前和中小学接受双语教育和民考汉的学生数达到127.62万人,比200952.06万人增长了145%,占少数民族在校生数(196.57万人)的64.92%;学前和中小学教师13.04万人(学前1.55万人,中小学11.49万人),其中少数民族教师10.93万人占总数的83.82%;双语教育岗位教师7.2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教师6.57万人,占少数民族教师总数的60.16%

然而,由于南疆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教育底子薄、欠账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环境与教育基础相对薄弱,南疆教育发展水平与全区、全国相比差距仍然较大,双语教育质量整体偏低,教育教学管理相对滞后,双语教师结构性短缺、教学能力不足,现有条件满足不了基本普及学前三年双语教育的发展需求,双语教育衔接不尽科学,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较弱。十三五时期,以质量为核心的南疆双语教育发展至关重要、任重道远。

虽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但南疆地区双语教育改革发展特别是质量建设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2015年监测数据表明,南疆双语教育整体质量呈现稳中向好的趋势,为双语教育科学有效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双语教育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普遍欢迎,各族群众对接受优质双语教育热情高涨,坚定不移推进双语教育已成为各级党政、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识。逐步缩小南疆教育发展水平同全区、全国的差距,实现更大范围和更高质量的双语教育普及,打造合格的双语教师队伍、开发建设丰富的教学资源、改善提高办学条件、营造更好的语言交流环境还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教育教师工作会议、南疆工作会议、南疆教育质量提升工作推进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双语教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围绕服务南疆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推动南疆各级党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四个毫不动摇,因地制宜推进双语教育,全面提升南疆地区双语教育质量。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针对南疆各地双语教育办学条件和发展水平,遵循教育规律,加强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科学有序推进双语教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南疆双语教育质量偏低、双语教师教学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完善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增强双语教育实效性。坚持突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以双语教师数量补充、素质提高为重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双语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机制,有效推进双语教育。坚持多方协作,充分利用兵团、北疆地区、援疆省市优势,完善支援机制,促进跨地区协作,实施优势资源共享,合力提升双语教育质量。

三、总体目标

南疆四地州双语教育的总体目标是:学前三年双语教育基本普及;双语幼儿园建设和设施设备基本满足需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双语教师短缺问题基本解决,满足教学需求;信息技术应用成为教师不可或缺的常规教学手段;教研队伍建设和教研能力显著提升,教科研条件日益完善;双语教材建设基本满足学科教学需求;实现教育部、自治区、地、县(市)四级双语教育督导、质量监测常态化。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左右,接受过学前双语教育的幼儿能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基本交流;双语教育以语言衔接为主实现从学前到高等教育四个学段的有效衔接,初中以上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语言文字;双语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民语言普通班教学质量同步提升,学生和家长对双语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主要任务与重点措施

(一)因地制宜推进双语教育

1.认真贯彻《自治区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0-2020年)》,推进双语教育科学发展。坚持积极稳妥、科学有效原则,落实双语教育规划目标,通过调研检查、教学督导、成效评估、质量监测等多种方式,指导和督促各地按照因地制宜、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原则,把握好推进双语教育的节奏和规模,从各民族情况不同、区域情况不同和使用语言情况不同的实际出发,合理选择双语教育模式,处理好各种教学模式之间的关系。

2.坚持四个毫不动摇方针,大力推进双语教育和各民族师生互学语言。聚焦农村和薄弱学校,重视常规管理,督促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试行)》,毫不动摇地提高双语教育质量。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汉语》和汉《语文》课程教学水平,以口语交流为突破口,着力提升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在学校大力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规范教师课堂用语,营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校园环境,深入推进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MHK),毫不动摇地全面普及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强双语班民《语文》课程教学,提升民语言普通班教学水平,重视和加强民语言授课学校整体教育质量,加大对民语言授课教师的培训力度,重视开发母语教学资源,毫不动摇地提升民族语言教学水平。鼓励和支持民考汉学生、母语为汉语的学生和教师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毫不动摇地倡导和鼓励各族师生互学语言。

(二)确保双语教育有序衔接

3.抓好学段衔接。各地要科学制定双语教育衔接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学前与小学、小学与初中、初中与高中阶段、高中阶段与大学的有效衔接,避免因各种原因导致学生中途转换双语教学模式。重点抓好双语教师队伍的衔接,学前和小学以学生应用双语能力衔接为着力点,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要重点做好学科教学的衔接,高中阶段和大学的衔接要重点通过科学调整双语班学生高考招生计划等途径实现。要根据南疆双语教育的发展状况,按照国家中、高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提前统筹规划,优化自治区中、高考政策机制,为双语班考生提供更多接受更高阶段教育的途径,并推动教学改革与考试制度改革相适应,引导双语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4.提升学习效果。学校要针对学习相对困难的学生,尤其是没有系统接受过学前双语教育的双语班学生,制订和实施提升学习效果的整体方案,按照精准辅导、注重实效、全面提高的原则,通过师生一对一辅导、同学之间结对帮扶等办法,强化基础训练,改进学习方法,不断提高薄弱课程学习成绩,力争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成绩全部合格的目标。

(三)夯实学前双语教育基础

5.推动实施《自治区农村学前三年双语教育发展规划》。争取中央、自治区、援疆省市支持,以农村学前三年双语教育为重点,继续实施农村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补充、更新农村双语幼儿园设施设备,提高办园条件。大力发展公办双语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双语幼儿园,基本普及学前三年双语教育。

6.提高幼儿园保教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学前教育政策,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逐步配齐保教人员。贯彻执行国家《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科学合理设置幼儿课程和活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加强对幼儿园的规范化管理,推进保教结合,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提升保教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为开展幼儿双语教育奠定基础。

7.培养学前幼儿双语应用能力。树立科学的学前双语教育理念,规范教育内容和方法,培养幼儿国家通用语言听说能力。积极创设开放式语言交流环境。办好家长学校,让家长了解幼儿园活动内容与孩子的成长状况,积极向家长宣传家教知识,鼓励家长同孩子用双语交流,实行家园共育。

(四)强化教育教学管理

8.推进学校科学管理。学校要不断完善和落实学校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教师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学校科学管理。全面落实自治区双语教学管理规定和质量监测有关政策,把提高质量作为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核心,探索大面积提高质量的有效办法。要从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入手,围绕课前、课中、课后各个环节,加强学校双语教学常规管理。要通过专题研究、实地观摩等方式开展校长培训,提高校长理解把握双语教育政策、加强双语教育管理的能力。学校领导应具备一定的双语能力,要加强对双语教学的研究,深入课堂一线,了解学科教学的基本情况,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20节,主管教学校级领导要达到30节以上,指导教师不断改进双语教学方法。

9.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和教学督查评估工作。南疆各地(州、市)、县(市、区)要把双语教育质量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并作为对其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自治区定期对南疆双语教育质量建设工作开展督查和教育教学评估,并作为对各地州、县市工作年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市区每年督查评估覆盖100%学校,地(州、市)每年督查评估覆盖100%县(市、区),自治区每年抽检30%县(市、区)。建立督查评估问题反馈落实责任机制,设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间,限期整改。

10.树立质量建设示范典型。完善双语教育质量标准和双语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推动开展双语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示范校(园)评选工作,对教学质量好、双语教学氛围浓厚的学校,争取每年补助一定额度的办班经费,以评促建,以奖代补,提升学校教学水平。自治区将不定期开展对双语教育示范校的抽查复评和跟踪管理,形成推进双语教育的有效激励机制。建立双语教育质量提升典型案例动态发布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遴选学校典型案例,构建双语教育质量提升案例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典型引领、示范推进的工作机制。

(五)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11.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实施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5年为南疆下达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1.1万人;切实做好小学教育专业教师培养工作,为村小培养一专多能教师;争取扩大少数民族协作计划师范类专业招生规模。积极引导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赴南疆教师岗位任教。鼓励南疆地区根据自身需要,利用援疆省市师范院校资源培养免费师范生。国家和自治区级教师培训项目坚持向南疆倾斜,优先满足南疆教师培训需求,力争5年内实现南疆乡村教师全员轮训。南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主体作用,有效整合县域内培训、教研、电教等部门,以优质中小学为依托,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县级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基地;主动整合国家、自治区和援疆省市教师培训资源,逐步培养一支具有较强培训能力的县级教师培训团队,实现教师就近就地接受高水平培训的目标。加强和改进职业学校双语师资培养培训工作。

12.拓宽教师补充渠道。发挥好特岗计划在教师补充中的主渠道作用,继续实施新疆学前双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2015-2018年),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实施新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2016-2020年),其中60%的教师招聘计划用于补充南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教师招聘工作,优先满足南疆高中教师补充需求。不断调整完善教师统筹招聘政策,通过放宽招聘对象户籍条件、年龄条件、招聘专业以及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等措施,进一步解决南疆教师岗位招不来、留不住的问题。用好顶岗支教政策,切实缓解南疆农村教师短缺矛盾。自治区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70%的城镇教师和自治区大学生赴农村学校实习支教计划60%的大学生,选派至南疆学校支教。争取中央支持,拓展实施自治区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支持职业学校面向应用技术类高校毕业生和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招收实践技能强、双语能力强的双语双师型教师。

13.培育骨干教师。继续实施中小学校骨干校长培养工程和教学能手培养工程,加大骨干教师培育力度,形成自治区、地州、县市三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梯队,形成每个学校都有若干名骨干教师、每个县都有一支覆盖语言和主要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地州和自治区有一支覆盖语言和所有学科的、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教学指导能力的学科带头人队伍。

14.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持续推进争做“四好老师”工作,不断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爱岗敬业精神。指导南疆抓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分配、晋升职务(职称)以及解除、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教师职务(职称)评聘重点向教学一线、农村边远学校、双语教育岗位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刚性要求。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定高级职务(职称)时,要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实施南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不断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加大南疆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乡村教师周转宿舍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和25年乡村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激发乡村教师在乡村学校从教荣誉感。

(六)实行双语教育质量监测

15.建立双语教育四级质量监测体系。建立专业化、多学科、多语种的南疆双语教育质量监测和考试评价机制。培养一支数量足、专业性强、素质较高的质量监测、分析、评价管理团队。监测范围扩大至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监测学科从汉语(语文)、数学等学科逐步扩大到维吾尔语文、物理、化学等主要学科;监测面覆盖双语班、民语授课普通班和汉语授课学校班级。构建形成国家、自治区、地(州)、县(市)四级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即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学前、小学六年级和初中八年级监测,自治区负责初中九年级中考测评,各地(州、市)负责小学五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统考测评,各县(市、区)负责小学四年级及以下统考测评。

16.强化质量监测和考试评价结果运用。自治区及南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每年形成双语教育质量分析报告。逐步积累和建立起中小学校各年级、各学科成绩变化数据库,对南疆双语教育质量开展科学分析与测评。建立健全测评结果反馈与跟踪问效机制,以评测结合、四级同步的方式,对质量监测数据分学科进行通报,向各地县、学校、教师传导工作压力,有针对性地指导整改,提高双语教育质量提升。

    (七)优化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

17.提高教材适宜性。以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组织中小学教研人员和专家对南疆中小学使用的教材内容难易度、适宜性等进行评估,使语言类课程教材能够满足学生学习双语的需求,同时支撑学科知识的学习。教师开展教学时,应结合学生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及学校教学条件的实际,灵活处理教材内容,因材施教。学校要为教师提供同一学科不同教学模式的多种版本教材,以利于教师研究教材,改进教法,提高教育质量。

18.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争取中央、自治区、援疆省市支持,建设面向南疆中小学教学需要的资源库,并建立不断补充和扩充资源库的机制。国家投入资金,教育部支持指导,先行制作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数学》学科教学资源,强化理科双语教育质量。进一步整合优化各类资源,自治区组织教研员和一线骨干教师,为南疆中小学推荐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简便实用的各学科优质课程资源。各级教研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教师运用课程资源的检查激励机制,加强对资源利用情况的跟踪指导和成效评估,促进教师积极使用各类课程资源。

(八)强化教科研工作的引领作用

    19.提升教学与教研能力。学校要努力创设双语教学课堂环境,帮助教师构建有效课堂,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要推广具有先进理念的课堂教学模式和现代教学手段,提供优质课堂教学范例,推进微课、翻转课堂等在双语教学中的应用。教师要深入研究和掌握课程标准,提高驾驭和使用教材的能力,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法相关知识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学校要定期组织开展校本教研和跨校研修活动,通过教学观摩、教学访谈、同课异构、教学大赛等活动,不断提升教师教研水平。

    20.充实和优化教研员队伍。各地()、县()要加强教研机构建设,配齐各学段、各学科教研员,发挥专业引领作用,严把各学科教研员入口关,面向中小学公开选拔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充实南疆地县两级教研机构,担任学科教研员。对教研员岗位实行任期制和动态管理,建立不合格教研员退出机制。加强对在职在岗教研员的业务培训,建立教研员业务档案管理资源库。建立教研员工作激励机制,不断改善其工作条件,努力建设一支观念新、作风实、业务精、效率高的教研员队伍。各级教研员要深入基层学校(幼儿园),开展经常性教学、教研指导和校本培训工作。建立教研员责任区和联系学校制度,将教研工作重心下移到农村中小学和薄弱学校,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推广教学改革成果,千方百计提高教学质量。

    21.加强双语教育课题研究。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集中力量重点研究推进南疆双语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措施。在自治区社科基金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评审中优先立项南疆双语研究课题,研究成果优先在南疆中小学推广使用。支持和引导基层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围绕加强双语教学、提升教育质量开展实践层面的课题研究和成果转化。

    (九)促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

22.创设双语教育信息化应用环境和条件。推进宽带进校园,到2018年南疆四地州基本实现双语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园宽带网络全覆盖。争取中央、援疆省市和自治区支持,力争实现南疆中小学班班通全覆盖,全面推进中小学标准化计算机教室和双语教育录播直播教室建设。对中小学现有多媒体设备及时进行更新维护,分步解决南疆四地州专任教师教学用计算机配备问题,确保中小学完成信息技术必修课教学任务,同时为各学科计算机辅助教学提供条件和保障。

23.推动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应用与共享。完善新疆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加快双语教育资源开发,通过引进、自制、译制等途径,解决优质双语教学资源结构性短缺问题。建设面向教师、学生及家长的人人通空间,为师生个性化学习提供资源。推进疆内其他地区、兵团、援疆省市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向南疆学前和中小学免费开发,实现双语教学优质资源共享。

24.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升教育信息化的应用水平。自治区负责统筹规划,各地、州、市负责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中小学校长、教师的教育信息化培训力度。健全教师本地化培训的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为特点的课例和教学法培训,使信息化教学融入教师教学日常活动。制定自治区基础教育信息化督导检查评估标准,将教育信息化作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纳入学校建设基本标准和区域、学校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区信息化设备管理、教师培训、教学应用进行专项督导,形成制度化的评估机制。完善奖惩措施,每年树立30所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示范学校,发挥典型示范效应,确保信息化设备全面利用,激励广大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双语教学水平。

(十)健全基础教育帮扶机制

25.推进南北疆学校结对帮扶。自治区统筹协调组织北疆中小学优质学校结对与南疆中小学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以一对一一对多等多种形式,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实现疆内优质资源共享,形成提高教育质量的良好氛围。

26.实施南疆学校自我帮扶。以提高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边远学校、乡镇学校教育质量为目标,通过开展教学研讨、送教下乡、课题研究、联谊活动、设备捐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推进城乡学校联盟和捆绑发展,建立长期、稳定的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关系。区域内城区学校帮助农村学校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缩小南疆教育城乡、区域和校际间发展差距。

27.争取援疆省市学校对口帮扶。争取援助南疆的10省市实施千校手拉手活动,实现援疆省市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对口帮扶南疆学校全覆盖。积极搭建援疆省市和各级教育部门交往交流交融平台,以南疆农村学校为重点,组织学校逐一建立结对子关系,定期开展各族师生夏令营、互访考察等交流联谊活动。自治区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推广典型经验

五、保障措施

28.加强组织领导和问责督查。南疆四地州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提高双语教育质量的责任,把质量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双语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要在当地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完善职能,明确任务,落实分工,统筹领导双语教育发展工作尤其是双语教育质量建设工作,切实保证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要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选优配强各级教育部门、幼儿园和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凝聚人心的作用,牢固树立质量立校(园)意识,落实校(园)长作为提高双语教育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南疆四地州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对辖区内存在违背双语教育规律、教学质量下滑、造成重大教学事故等的单位和个人,按管理权限进行问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处理结果与教育工作考核、职务晋升、评先评优挂钩。

29.加大经费投入。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援疆省市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不断加大对南疆双语教育的投入力度,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学前幼儿园建设、教学手段现代化、教师培养培训、教研工作开展等各类经费。南疆四地州、各县(市)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双语教育发展,调整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坚持实践引领、问题导向,破解双语教育发展难题。

30.营造良好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提升双语教育质量努力营造各级党政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合力推进、人民群众热心支持、社会各界广泛认可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宣传途径,广泛宣传双语教育推进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家庭带动社会,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关心和支持双语教育发展。十三五时期,建立青少年学生双语大赛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展示双语教育成果,促进形成民族团结浓厚氛围,为双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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