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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管理的暂行规定 | |||||
作者:新疆政府… 文章来源:新法规速递 点击数:15203 更新时间:2016-04-25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对我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病、事假的管理暂做如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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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mredu 责任编辑:mred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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