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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字体:
兵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作者:中共兵团…    文章来源:教育部    点击数:4874    更新时间:2018-12-11    

中共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811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结合兵团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战略意义。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承担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时代重任,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兵团党委、兵团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坚持把发展教育作为维护稳定、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学校把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兵团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艰苦奋斗、改革创新,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了重要贡献。

  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本在人,关键在教育,教育必须发挥重要的基础性、根本性、战略性作用。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兵团改革、加快向南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兵团教师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有的单位对教育和教师工作重视不够,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职业吸引力不强,地位待遇有待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少数民族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有待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难以满足实践教学需要,高校高层次创新团队和学科领军人才缺乏;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教师准入、招聘、交流、退出等机制还不够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亟须理顺;教师教育有所削弱,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尚需完善。兵团各级党政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2.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定位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全面加强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教师队伍建设各环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快培育造就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3.基本原则。

  —— 确保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坚持严格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党牢牢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 强化保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

  —— 突出师德。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 深化改革。抓住关键环节,优化顶层设计,推动实践探索,破解发展瓶颈,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真招实招,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 分类施策。立足新疆和兵团实际,借鉴先进经验,根据各级各类教师的不同特点和发展实际,考虑区域、城乡、校际差异及少数民族聚居团场、边境团场、南疆团场特殊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定向发力,重视专业发展,培养一批教师;加大资源供给,补充一批教师;创新体制机制,激活一批教师;优化队伍结构,调配一批教师。

  4.目标任务。经过5年左右努力,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比较畅通,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普遍建立,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

  到2035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造就一批骨干教师、卓越教师和教育家型教师。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二、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5.把教师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尖锐性,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全局高度、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与三股势力作斗争,坚决揭批两面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行动坚决。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价值判断、选择、塑造能力,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导教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兵团精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引导教师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抵御民族分裂主义、非法宗教活动的能力。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肃课堂、论坛政治纪律,强化教案、论文等审查及教学督导随堂听课等措施,确保教育教学的正确方向。强化对招聘教师政治审查,严格政治标准,延伸考察范围,重点考察教师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抵御宗教渗透等方面的思想认识和现实表现,杜绝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

  6.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优秀党员教师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轮训。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严格落实教师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健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加强党员教师日常管理监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奉献社会,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的示范标杆。重视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和少数民族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提高教师中党员比例。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配齐建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师生比不低于1:350比例设置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兼职教师的工作量,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7.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主体责任和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宣传、教育、考核、奖惩与监督相结合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明确对教师的禁止性、限制性行为要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有偿家教、学术不端等问题。

  三、着力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8.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支持综合性大学开展教师教育,设立师范专业,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发挥专业优势,开设厚基础、宽口径、多样化的教师教育课程。创新教师培养形态,突出教师教育特色,重点培养教育硕士,造就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教育情怀深厚的高素质复合型教师。办好师范院校,聚焦师范教育主业,整合优势学科的学术力量,凝聚高水平教学团队,充实实践型师资力量,强化教师教育学科建设,确保教师培养质量。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将认证结果作为师范类专业准入、质量评价和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依托兵团教育学院建设兵团教师发展中心和专业培训者队伍,各师市要创造条件建设教师发展中心,实现培训、教研、电教、科研部门有机整合。

  9.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义务教育学校侧重培养素质全面、业务见长的本科层次教师,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侧重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层次教师,鼓励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教育实践环节训练,强化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等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半年。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养。继续实施校长教师国培计划,并向南疆师市倾斜。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转变培训方式,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的有机融合,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改进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教育教学一线实际,组织高质量培训。推行培训自主选学,实行培训学分管理,建立培训学分银行,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的立交桥。开展中小学校长全员培训,重点开展团场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和名校长研修。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程。中小学校按照不少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各级财政按照不少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1.5%,南疆师市、边境一线团场按照不少于2%,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予以保障。

  10.建设高素质善保教的幼儿园教师队伍。支持师范院校设立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幼儿为本、才艺兼备、擅长保教的高水平幼儿园教师。创新幼儿园教师培养模式,前移培养起点,大力培养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优化幼儿园教师培养课程体系,突出保教融合,科学开设儿童发展、保育活动、教育活动类课程,强化实践性课程,培养学前教育师范生综合能力。

  建立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师市每5年要将幼儿园教师轮训一遍,切实提升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加大幼儿园园长、团场幼儿园教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创新幼儿园教师培训模式,依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优质幼儿园,重点采取集中培训与跟岗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幼儿园教师。继续实施南北疆幼儿园园长双向挂职交流,建立学习共同体,提高办园水平。

  11.建设高素质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引领带动建立一支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职学院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40%以上。支持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高等学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的机制。支持职业院校聘请行业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或到学校定期授课。切实推进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不断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技术能手与职业院校管理者、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

  12.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支持高校建立教师发展中心,搭建校级教师发展平台,组织常态化研修活动,开展教学研究与指导,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加强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建设,建立完善传帮带机制。重视高校辅导员专业发展。服务创新型兵团建设、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双一流建设,实施好长江学者绿洲学者奖励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着力打造创新团队,培养引进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遴选一批兵团教学名师、教学能手。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加强高校智库建设,汇聚培养一大批名家名师。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遴选和培育中要突出教书育人,让科学家同时成为教育家。

  四、着力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

  13.创新和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每3年核定一次教育事业编制总量,向南疆师市和寄宿制、小规模学校倾斜,向教师队伍倾斜。师市教育部门每年在教育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调剂,师域内校际间可互补余缺。推进幼儿园办园模式改革,解决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不足问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通过设置周转编制,应急解决南疆师市合格教师不足问题,加快建设一支胜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的教师队伍。严格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杜绝有编不补”“编外聘用”“超编配备”“在编不在岗现象,对编制内教师实行实名制管理。

  14.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政策,逐步将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新入职教师必须熟练掌握和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必须取得教师资格。严格教师准入,提高教师入职标准,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或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创造条件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完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根据编制空额或年内教师自然减员数,按照先进后出原则,确定年度教师招聘计划总量,确保专任教师退补相当。进一步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畅通中小学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绿色通道,鼓励各师市赴内地省市开展招聘,重点补充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科学、综合实践、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任职条件和资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选优配强校长队伍,激发办学治校活力。

  15.深化中小学教师师管校聘改革。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核定教职工编制总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定教师岗位总量和招聘录用,教育部门负责统筹配置、培养培训和管理考核教师,中小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优化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制定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方案,创新交流轮岗的方式方法,采取三区支教、对口帮扶支教、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集团化办学等途径和方式,重点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团场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师域内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扩大团场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鼓励优秀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团场学校支教讲学。

  16.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向师市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限。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结构,高、中、初级教师岗位比例调整为3:4:3,实行岗位总量控制。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适当下放中小学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变动审批权,实现职称与教师聘用有机衔接。对评而未聘教师遗留问题,师市应研究制定过渡性举措与办法。完善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切实把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作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主要条件,将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团场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对在团场及以下学校工作,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年的,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探索校长职级制改革,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

  17.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和教师退出机制。健全教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加强中小学书记、校长考核评价,督促提高素质能力,完善优胜劣汰机制。完善相关政策,防止形式主义的考核检查干扰正常教学,严禁简单用升学率和学生考试成绩等评价教师。完善分类管理和考核评价办法,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评优奖励、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健全不合格教师良性退出机制,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和考核确认为不胜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的教师,须离岗参加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转岗分流到学校教辅、工勤、安保、幼儿园保育员等岗位,或街道、社区基层岗位等;对长期占编不在岗人员,按规定解聘或者辞退;对师德不合格、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未注册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调整出教师岗位。

  18.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制度。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推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职业院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适应产业发展和产业竞争需求,大力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建立兼职教师注册发布制度,健全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和办法,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把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顶岗工作经历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兼职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专业教师职称评定原则上不受岗位限制。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完善教师招聘办法,允许职业院校在动态核定的人员总量内自行补充专业教师。实施兼职教师专项津贴政策,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与行业企业人员双向交流机制,推动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建设。研究制定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评价标准,建立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支持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主持人有效开展工作,支持职业院校特设产业导师岗位计划。健全职业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双师型教师适当倾斜。

  19.深化高等学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适应高等学校放管服改革,探索试行高等学校人员总量管理,在人员总量和机构限额内,高等学校依法依规组织自主招聘、自主设置岗位和内设机构,分类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5%,适当提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新增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向专任教师倾斜,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增加特设岗位,不占学校岗位职数。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查,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教育实习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由高等学校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任,条件不具备、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等学校,可采取联合评审、委托评审的方式,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职称评聘事中事后的监管。深入推进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和师德评价,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倾向,注重实际贡献。落实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制度,每学期至少承担一门公共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程。推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加强聘期考核,准聘与长聘相结合,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高等学校要完善外籍教师和海外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办法。

  五、着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20.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各级党政要切实负起中小学教师保障责任,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公办中小学教师要切实履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义务,强化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

  21.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由兵团、师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按照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原则确定,并随学校所在地同一隶属关系、同一财政发放渠道的公务员工资收入标准的调整相应调整。将中小学教师按学校隶属关系纳入各级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绩效目标考核奖等一次性奖励发放范围,与公务员同等标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师市提高中小学教师收入水平。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办法,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高度重视和关注教师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每年组织一次免费体检。对因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教师进行救助。

  22.大力提升团场教师待遇。深入实施团场教师支持计划,关心团场教师生活。在现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团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师市提高补助标准,鼓励其他师市对团场教师实行生活补助政策,努力惠及更多团场教师。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团场学校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团场学校教师住房问题。建立团场教师专项奖励基金,帮助团场青年教师解决困难,优化团场学校青年教师发展环境,稳定团场学校青年教师队伍。

  23.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务聘任、培养培训、表彰奖励、教龄和工龄计算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民办学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它有关规定,与所聘教师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落实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完善民办学校教师户籍迁移等方面的服务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享受当地公办学校同等的人才引进政策。

  24.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高校收入分配政策,高校可根据核定的人员总量和绩效工资总量,自主确定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及分配方案,对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探索实施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高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转让奖励收入,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完善适应高校教学岗位特点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对专职从事教学人员,适当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的比重,加大对教学型名师的岗位激励力度。

  25.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建立和完善教师荣誉和表彰制度,对在师德、教学、科研、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团场学校从教30年、2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鼓励师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教师表彰奖励工作并落实相关优待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大力宣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最美教师等先进典型,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体现以人为本,突出教师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教师在办学治校中的作用。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推动落实教师申诉制度,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克服职业倦怠,激发工作热情。

  六、切实加强党对教育教师工作的领导

  26.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政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紧扣广大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问题,找准教师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坚持发展抓公平、改革抓机制、整体抓质量、安全抓责任、保证抓党建,把教师工作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工,确定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人要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把准方向、敢于担当,亲力亲为、抓实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2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兵团和师市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相关部门要制定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的具体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完善服务保障措施,不断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各师市、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发展规划,细化相关举措,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27.强化经费保障。各级行政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机制,确保党和国家关于教师队伍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加大师范教育投入力度,适时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优化高校支出结构,教师队伍建设支出占总支出比例逐年增加。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28.强化督导考核。各级党政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点内容和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政策制度全面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资料来源:

http://www.moe.gov.cn/jyb_xwfb/xw_zt/moe_357/jyzt_2018n/2018_zt03/zt1803_ls/201811/t20181130_362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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