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淘宝乐园 | 一饱眼福 | 新法速递 | 微信 | 年历 | 办公 | 留言 | 
您现在的位置: 生活丛林网 >> 教育律师网 >> 教育厅文件 >> 综合文件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自治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字体:
自治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作者:新疆教育…    文章来源:新疆教育厅    点击数:2323    更新时间:2016-12-22    

关于印发自治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新教政法〔20168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制定《自治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20161216

 

自治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在全疆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区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和教育工作法治化水平,保障自治区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我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教育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载体和形式不断丰富创新,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施与支持体系不断完善,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师生员工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围绕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以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作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维护新疆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坚持系统规划,全面推进。科学规划法治教育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宣传宪法等法律知识,全面提升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3.坚持分类指导,学用结合。根据不同地区、部门、学校和对象的特点,科学设计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4.坚持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创新工作理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深入开展参与式、实践式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形成符合区情实际、符合师生需求、符合去极端化和反恐维稳工作需要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教育系统七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七五普法规划任务要求,准确把握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深刻领会讲话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将学习宪法融入师生的日常学习中,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和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完善宪法日教育仪式和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宪法意识。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环保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结合教育实际和需要,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学习宣传好新制定修订的教育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践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大力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刑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的宣传,提高国家安全意识、反恐维稳意识、风险意识和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增强反恐维稳的决心和信心。深入宣传《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全疆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5.学习贯彻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新疆宣传教育,深化法治年建设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深刻认识依法治疆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本质要求,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6.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内法规。深入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与熏陶作用。

7.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健全守法信用记录,完善教育领域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二)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统筹规划各学段法治教育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实施路径,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系统化、规范化。在中小学开设道德与法治课,发挥法治教育的课堂主渠道作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使青少年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平等意识、诚信观念和契约精神。以宪法教育和权利义务教育为重点,将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安排教育内容、教育重点和方法途径,坚持落细落小落实,更多采取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等方式,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深化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不断拓宽青少年法治教育途径。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注重发挥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网络文化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利用整合各部门和社会的法治教育资源,建立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调配合开展法治教育的机制,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格局。

(三)进一步加强校长教师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依法治校、依法从教意识

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尊重爱护、平等对待学生的意识,不断提高广大教师依法从教、依法参与学校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能力。着重提高校长和管理人员队伍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各种问题的能力。重点加强中小学教师的法治教育,着力培养一批具有法治观念、法律素养、法律技能的中小学校法治教育教师,使他们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依法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的骨干队伍。高等学校要加强法治基础课教师配备,按照中央关于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不断提升队伍整体水平。

(四)全面推进教育系统法治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在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治实践活动,积极进行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在学校图书馆选配符合青少年学生认知特点的普法资料,在校园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利用校园传媒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和熏陶作用。

(五)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以宣传贯彻实施《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为重点,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重大决策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方面的作用。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依法构建多元参与的教育治理体制,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定并公布教育行政部门权责清单。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学校章程建设,发挥章程在学校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健全校内民主管理体制,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

三、工作举措

(一)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明确的各学段法治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要求。在中小学设立道德与法治课,小学低年级在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课时,安排法治教育内容;小学高年级法治教育内容在道德与法治课中的比重原则上不少于1/3;初中阶段,采取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教学单元或者集中在某一学期以专册方式实施教学。采取思想政治课设置专门课程模块、分册方式,将法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课的独立组成部分,或者加大法治教育选修课的课时。高等教育阶段把法治教育纳入通识教育范畴,开设法治基础课或者其他相关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有条件的地州市和学校可以开设法治教育相关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深化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工作,在中小学有关学科课程、学校活动和文化建设中有机融入法育理念和法治教育内容,推进法律知识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进一步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全面提高法律学科在高等学校学科建设中的地位,重点加强理论体系、学科体系和课程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深入推进法治教育四落实,着力增加法治教育的课时比例,将《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入课堂。着力解决法治教育在课时安排、教材建设、师资配备与培训、教研科研、经费保障、教学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班队会、社会实践、毕业仪式等时机,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结合学生认知特点,举办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夏令营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消防、安全、防控校园欺凌、禁毒、反恐、国防、知识产权等专题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有条件的学校每学期要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充分利用社会大课堂、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社会法治教育资源,积极开展校外法治教育,每所学校每学期要开展1次法治实践教育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服务活动和社会公共事务,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建设,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家庭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治教育力量。重视加强对留守儿童、随迁子女、轻微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教育和服务支持,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法治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深入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全员法治培训,配齐法治教育课教师,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每所中小学要配备12名专任或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录用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担任法治教育专任教师。不具备条件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组织多校联合聘用法治教育课专任教师。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通过国家和自治区级选拔培训,在“七五”期间培养50名优秀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建立自治区级法治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基地,加强中小学校法治教育教师的专项培训。畅通服务渠道,完善聘任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鼓励引导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师生、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等加入教育普法志愿者、法治辅导员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普法水平。健全普法联络员制度,组织引导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司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参与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组建教育普法顾问团、普法讲师团等,建立完善普法人才资源库,健全普法表彰激励措施。

(四)落实教育管理部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教育系统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要求。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学法档案、学考成绩适用的相关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以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章和党内法规为对象,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把能不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初任和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法律法规培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

(五)不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资源。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依托自治区级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在“七五”期间建成510所自治区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州、市)、县(市、区)依托青少年校外实践基地,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服务提供方式,以相对集中的方式为区域内中小学校提供法治教育服务和支持。以自治区级示范性基地为引领,研究制定实践基地建设运营的相关标准、教育活动内容和管理办法等,逐步加以推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中小学校以多种方式组织学生参加法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网络教育资源,共享优质法治教育资源,丰富教育形式和内容,实现数字化、情景化、生动化的法治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广告栏等载体,积极推动新闻媒体参与教育系统公益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教育法治宣传优秀品牌。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高校开展便民法律咨询,继续推动大学生法律志愿服务与青少年法治教育有机融合。

(六)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创建活动。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依法治教示范区创建活动,推动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建设依法治教示范区。建立权责统一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能力。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分层次建立健全章程核准后的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依法治理水平。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制定实施依法治校考核指标体系,健全依法治校考核评估办法,探索建立学校自查、专家评审、行政部门检查、第三方评估与社会评价等多元考核机制。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高等学校指定机构专门负责依法治理和法律相关事务工作,可充分利用学校法律人才或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建立法律顾问团或专任法律顾问。鼓励中小学视情况配备法律顾问。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律师协会合作、借助高校和研究机构力量等方式,搭建区域内中小学校法律顾问资源共享平台。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教育普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生普法,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好。继续设立自治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完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发挥好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本部门、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需求开展普法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加强与综治办、司法行政、公安、法院、检察院、团中央、妇联等部门组织的联系沟通,共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二)强化普法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经费,积极支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购置编印法治读本、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教育普法网站建设,深入推进教师法治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大力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优质的教学、实践资源。创新工作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学校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重点在教师培训、课程实施、校本研究、开展活动等方面予以保障,抓好法治教育落实工作。

(三)强化考核评估。将学生法治教育综合情况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校长任期考核、教师业绩考核、学生操行评定等挂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并完善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的评价标准,健全评价机制,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的标准化、规范化。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依法治教示范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和教育督导工作范畴,开展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中期检查,切实推动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成熟、有效的工作经验和成果。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本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学校普法工作规划,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的七五普法规划于201611月底前报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做好分年度总结检查工作,于每年11月底前,将本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和下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按照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检查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文章录入:mredu    责任编辑:mredu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
    第三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暑期安…
    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
    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
    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法治…
    关于联合发布第二批劳动人事…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