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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90后小伙深夜窜入校舍强奸女学生获刑          【字体:
案例:90后小伙深夜窜入校舍强奸女学生获刑
作者:徐冲 严仕…    文章来源:正义网    点击数:1859    更新时间:2014-04-04    


       正义网随州2014年4月3日电(通讯员 徐冲 严仕强)90后社会闲散青年因向“心仪”女孩示爱未果,竟在强烈占有欲驱动下,深夜爬至女生宿舍,欲行不轨。近日,该案犯罪行为人陈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2013年夏,陈某经朋友介绍,与随州城区某校中学生王某相识。在彼此留存对方手机号码后,二人先后接触两三次。懵懂的王某虽然仅是对对方留有好感,并没有对陈某动感情,却因交友不慎,遭到陈某纠缠。
  同年8月一天晚上10点后,陈某以王某未经自己同意与其他男子来往密切为由,在电话中要求与王某在校内见一面。次日凌晨零点,夜深人静之际,陈某从学校外栅栏钻入校园,通过电话将王某约到宿舍外阳台处,大胆示爱,却遭到了王某的拒绝。恼羞成怒之下,无视法律和道德良知,陈某利用暑假期间留校住宿学生少、王某安全防范意识差特点,快速沿着下水道攀爬至王某所在的楼层,蛮横地将王某拽入一间空房,强行发生性关系。此后不久,陈某又以裸体示众相威胁,对王某进行性侵犯。
  案发后,检察机关对该校及其所在社区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学校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教育,督促社区、学校联起手来,共同加强校园周边社会治,受到当地群众和在校学生好评。
  检察官说法:电话、网络作为大众交流工具,固然利于人与人之间交流互动,让物理距离不再那么遥远,但同时也滋生了一些潜在的危险因素。我们不能仅把在校女学生安全全部寄托在学校物理安全防范方面,更要强化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和法律维权意识教育。既要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慎重交友、理性择友,莫要轻信陌生人群,注重个人信息保密,又要着力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法律素养,增强应急能力,养成法律生活习惯,坚定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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