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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 |||||
作者:中国律师… 文章来源:中国律师网 点击数:6827 更新时间:2014-01-22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刑事案件侦察阶段,每件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000元,或计时收费。 代理民事、行政案件的调解、仲裁、复议、诉讼,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在100000元以内的 每件500-3000元。 代理各类申诉案件 每件500-3000元 。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解答法律咨询,制作法律事务文书,拟制声明、启示、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支付令、公示催告、申请仲裁书、民事合同、契约、分单、遗嘱、赠与及其他法律文书,担任法律顾问,办理证券法律业务等 根据需要实行协议或计时收费。 办理诉讼案件,查阅案卷材料参考时间 参考时间5小时 。 办理非诉讼业务,提供法律咨询参考时间1小时起算 。 律师在本城区办理法律事务时路途中的时间按累计实际时间减半计算 。 律师在异地办案乘坐车、船、飞机花费的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减半计算,但每一昼夜最多为4小时。 计时收费档次划分,第一档 100-200元/小时。 资料来源:http://www.acla.org.cn/lvshisfbfhbz/8258.jhtml 注: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611号)自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7〕286号)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费〔2000〕392号)同时废止。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计价费[2002]1047号)《关于制定我区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已被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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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mredu 责任编辑:mred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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