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1〕154号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部署,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0—2015年)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的部署,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我区将在部分地、州、市和学校实施教育体制改革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推进我区教育科学、协调、有序的发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基本区情,遵循教育规律,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育人为根本,解放思想,大胆突破,激发活力,努力形成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从各族人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解决深层次矛盾,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教育改革的根本标准,把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需要作为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统筹谋划,确保改革协调有序推进。搞好总体设计,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综合改革与专项改革相结合,着眼于事关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平稳推进,确保改革的科学性、系统性。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各地各校大胆试验。要把整体部署和局部试点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地方、学校和师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各地各校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增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教育改革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任务及试点项目 1.加强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改革试点。构建民族团结教育课程体系,创新民族团结教育教学模式,增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2.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改革试点。完善党委(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课程,推进中小学德育内容、方法和机制创新。探索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增强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3.双语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学前双语教育,建立学前双语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办园质量评价制度。推进各学段双语教育的有序衔接,探索建立双语教育标准体系、课程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和督导评估机制。改革双语教育体制,推进民汉合校、民汉学生混合编班,鼓励各民族学生相互学习,探索提高民族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加快预科教育改革,逐步实现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少数民族学生跨越预科教育阶段直接接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目标。扩大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高中班、区内初中班和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协作计划招生规模。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质量和水平,确保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历史文化等的传承和发展。探索为民考汉学生开设少数民族语文课程的途径。 4.中小学双语教育模式改革试点。探索双语教育幼儿园、小学有效衔接模式,创新实施双语教育模式2的有效途径,着力提高双语教育模式1实施水平。 5.学前教育改革试点。明确政府职责,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政府举办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的措施和制度,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改革农村学前教育投入和管理体制,探索农村发展学前教育途径。改进学前双语教育模式,加强双语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探索农牧区学前教育投入及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幼儿园准入、督导评估制度和教育质量评价标准。 6.义务教育改革试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探索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创新体制机制,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多种途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多种途径解决择校问题。完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探索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随迁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保障制度。完善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探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模式。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制度。 7.素质教育改革试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改进考试评价制度,探索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途径和方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改革。研究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改革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探索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机制。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8.特殊教育改革试点。建立和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人教育体系。逐步实行残疾学生学前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构建各级政府分担、各部门支持、多渠道筹措的经费保障机制。探索中等残疾学生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有效模式。 9.中等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政府、行业及社会各方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机制,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规范化建设,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试点,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开发民族传统手工艺课程,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体制。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探索与对口援疆省、市联合办学的途径。 10.普通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完善教学质量标准,探索通识教育模式,建立开放式、立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高校与地方、行业、企业合作共建,建设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平台,构建高校产学研联盟长效机制。探索和完善对口支援省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我区高校交流合作的途径,开展跨省区研究生联合培养改革试点。探索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 11.开展中亚汉语国际教育改革试点。发挥地缘、资源优势,推进中亚汉语国际教育发展,加强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和孔子学院建设。 12.建立终身教育体系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强化继续教育与中、高等教育的相互衔接和沟通,建立并完善继续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估、激励机制。 13.民办教育发展改革试点。完善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具体政策,支持民办学校创新管理机制和育人模式,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改革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14.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制定优秀教师到农村地区从教的具体办法,建立城乡教师定期交流轮换机制。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建立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办法,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推进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探索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新模式。建设支撑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教学资源平台。健全师德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15.双语教师培养培训改革试点。完善双语教师培养培训模式。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课堂教学模式,加强教学实践环节,提高双语教师培训质量。优化双语教育特培生培养与管理模式,培养合格学前双语教师。 16.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加强培训,建立激励机制,拓宽支教师源渠道,提升支教效果,提高贫困地区教育质量。建立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完善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扩大实施范围。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17.教育投入机制改革试点。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保障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体制机制。将学前双语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体系范围。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水平。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拓宽困难学生资助范围、力度。完善县级政府教育投入绩效评估机制。探索经费使用、工程建设审计监督的有效机制。 18.教育信息化改革试点。加快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体系的建设,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加快基础教育资源库建设,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强中小学信息技术普及教育,增强学生运用信息技术学习的能力。建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双语教师和学生信息数据库。积极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条件下教学与学习方法的研究和探索。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强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领导,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试点工作由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开展重大改革试点的地区和学校,要建立主要领导责任制,把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改革措施,掌握改革动态,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2.精心组织实施。纳入自治区总体方案的试点项目,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组织试点地区、单位深入调研,充分协商,科学论证,在申报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形成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突出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聚焦体制机制创新,落实配套措施,制定支持政策,做好各种应对预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由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报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实施,按计划进度开展试点工作。本次未纳入自治区总体方案的试点项目,由各地各校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试点方案,由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报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将根据总体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试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请及时报送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3.搞好宣传推广。教育体制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改革。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参与改革、投身改革。对在改革实践中涌现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只要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都应给予保护和支持。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多做政策宣传、解疑释惑的工作,多做增进共识、统一思想的工作,多做典型报道、示范引导的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育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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