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价值导向 |
B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面向全体、知行合一,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3.树立正确政绩观,办好每所学校,关心每名学生成长。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不举办重点学校。 |
B2.创建良好教育生态 |
4.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宣传报道;不公布、不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
5.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净化社会和网络文化环境,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6.严格控制面向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减轻校长、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和社会竞赛活动,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
A2.组织领导 |
B3.健全领导机制 |
7.县级党委政府每年定期听取义务教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8.加强县(市、区)教育部门领导班子和校长队伍建设,选配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尊重教育规律、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干部担任县级教育部门书记、局长(主任),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选优配强学校书记和校长。
9.处理好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充分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
B4.强化考核督导 |
10.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
11.强化教育教学督导,认真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严格监管课程实施和教材使用。
12.依据考核督导结果,建立奖励问责机制。 |
A3.教学条件 |
B5.保障足够学位 |
13.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合理规划城乡学校布局,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切实消除大班额,不得新增大校额。 |
B6.保障教学设施 |
14.配齐配足教学实验设施设备、图书、音体美器材、计算机,加强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配备团队活动、心理辅导、卫生保健等必要场所。
15.建立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统筹利用博物馆、展览馆、红色教育基地、乡村人文自然资源等,支持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
B7.保障教学经费 |
16.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强对教育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的经费保障,特别是保障教研、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开发、劳动教育等经费。
17.按标准落实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严格落实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补助经费。 |
A4.教师队伍 |
B8.保障教师编制配备 |
18.依照标准足额核定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县级教育部门统筹合理调配各校编制,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倾斜;不存在挤占、挪用、截留教职工编制的情况。
19.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按国家规定课程配足配齐所有学科教师,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和学校在教师招聘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
B9.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
20.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严肃查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21.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制度,确保教师完成规定培训学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和信息化应用水平。
22.健全教研制度,加强教研机构建设,落实教研员专业标准,配足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充分发挥专业支撑作用。 |
B10.落实教师地位待遇 |
23.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增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落实乡村教师补贴政策。
24.落实教师优待政策,定期表彰奖励优秀教师。 |
A5.均衡发展 |
B11.保障教育机会均等 |
25.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强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建设,推进集团化、学区化办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6.健全控辍保学机制,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
27.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规范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考试掐尖招生,实行均衡编班。
28.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教育关爱。 |
B12.学校办学质量状况 |
29.县域内学校办学质量总体状况及年度变化情况;县域内学校间办学质量差异状况及年度变化情况。
30.师生、家长、社会等方面对县域内义务教育质量的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