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淘宝乐园 | 一饱眼福 | 新法速递 | 微信 | 年历 | 办公 | 留言 | 
您现在的位置: 生活丛林网 >> 先生教育网 >> 教育实践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中小学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字体:
中小学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作者:李宪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346    更新时间:2015-01-21    

 

中小学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推进依法治校,是学校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各方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9号),推进依法治校,推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宪法、法律和法规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工会监督和学校管理的有机结合,健全“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依法办学行为,健全校内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营造学校法治文化氛围,形成依法治校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1、社会主义原则。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将坚持和改善学校党的领导与学校的依法治理紧密结合起来。

2、立德树人原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提高校长、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素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3、以人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学,积极落实教师、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师生的合法权利。

4、效率提升原则。切实转变管理理念与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工作目标

健全和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全面纳入制度化和法治化轨道;深化民主管理,完善校长负责、教职工民主管理和家长参与相结合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有效提高校长、教职工和学生法律素质,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和校园秩序,形成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和谐有序的育人环境。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校章程和制度规范建设

1、完善学校章程,为依法治校提供法制依据。

依据《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在学校章程中对办学性质、发展目标、学校的组织机构与决策程序、管理体制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章程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

学校章程是学校内部的“根本大法”,是修订完善学校中长远发展规划、制定管理制度、规范和岗位职责的依据。

2、修订管理制度,为依法治校提供制度保障。

依据学校章程和相关教育政策,修订完善学校中长远发展规划。学校年度和学期计划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学生发展实际制定,作为学校年度和学期工作指导意见。

依据法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要求,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制度,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学校行政管理制度、德育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四个大类若干个制度。

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制定程序的合法性和条例内容的合法性两个方面对学校已有的各项管理制度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3、形成管理规范,为依法治校提供有效抓手)。

依据《教师法》、《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完善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评审、聘任制度及工作程序。

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范学校内部财务制度,依法管理学校财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依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符合法治要求的学生管理制度,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健全学校依法办学和内部治理机制

1、明确职责权限。

依法《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和学校章程的规定,理顺学校领导体制,明确学校校长及行政组织、党的组织、其他群众组织的职责和权限。

2、健全议事规则。

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明确决策的起草、征求意见、修订完善和表决通过的权限、程序和要求,制定议事规则,保障校长负责制的有效正确实施。

3、落实岗位责任。

制定并落实岗位责任制,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依照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能与岗位职责,任何人不得有超越职能职责的越权行为。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将学校管理者的行为、教师的行为和其他服务人员的行为全部纳入法制化轨道。

4、保障民主监督。

依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学校的决策机构与程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依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建立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定家长委员会的议事程序,明确家长、家长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畅通家校联系、学校的社区联系的渠道。

5、实施校务公开。

依据《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校务公开办法。明确校务公开的内容、公开的范围和公开的方式,异议的受理和处理期限,申诉的途径和方法等。向教职工公开的内容包括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的政策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的内容包括学校的招生政策、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

(三)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

1、法制进课堂。法制教育列入中小学课程,保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2、法律进校园。利用多种形式和师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寓法制教育于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活动、综治安全管理、学生社会实践之中,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

3、法律进头脑。学校领导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全过程,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发展。

(四)建立学校师生权益维护保障机制

1、设立法律咨询室,成立法律服务团队。咨询室定期向教职工和学生开放,开通法律咨询热线和网络咨询渠道。法律服务团队由学校聘请的法律顾问或法制副校长任组长,学校德育工作人员、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水平的教师为成员,工作职责中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

2、规范聘用合同,保障教师权益。合同依据《教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合同《自治区中小学校教职工聘用合同》格式文本为基础,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保障教师应有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待遇。

3、健全学籍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

依据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依法保证学生的睡眠、休息和体育锻炼时间;制定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帮助教育办法,保护学生人格尊严不受歧视或侮辱其,身体不受体罚或变相体罚;制定违纪学生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处理学生的事实和规章制度依据,处理和申诉程序,依法享受受教育权。

制定师生申诉办法,规范师生申诉程序和保障机制,做到程序公开、处理依据和结果公开,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学生与学校的争议。制定师生重申诉大听证办法,明确重大申诉事项的范围,听证的程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建立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制度,制定校园学生伤害事故防范处理办法,实行安全检查责任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完善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保证决策执行的规范、廉洁、高效。

建立学校内部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内部治理结构,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和为教师、学生提供便利服务的要求,明确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与分工,健全重要部门、岗位的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

建立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或者涉及学校特定利益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在校内公开,允许师生查阅。其他就应公开未公开的事项,经师生申请,应无条件公开。

建立决策评估制度。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学校通过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多种途径了解教职员工及有关方面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

建立决策追究制度。学校因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

5、健全调解解决纠纷工作机制,消除学校内部不和谐因素。

依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成立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依法开展校内纠纷调解工作。

(五)开展学校法治文化建设

1、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开设校刊、校报、板报、广播普法宣传栏,开辟法治文化长廊,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

2、优化学校法治环境。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法治理念指导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提升师生法治观念,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建立“公平、有序、民主、法治”的学校文化,提升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引导广大教职工努力工作、服务社会,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刻苦学习、报效祖国。

3、提高教职工法律意识。重点培养1-2名法制课骨干教师,依据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新教政法办〔2014〕7号)要求,开展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治区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组织教师分析相关典型案例。

4、提高学生守法意识。贯彻教育部 司法部 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 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3]12号),落实法制教育相关课程和活动。落实《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中的法制教育内容;在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中有针对性地渗透法制教育,在安全、环境保护、禁毒、国防等专题教育中突出法制教育内容。法制教育时间每学年累计不少于10课时。

5、提高学生家长法治意识。通过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培训,重点进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提高家长“依法教子”的水平。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长法制指导,形式为家庭教育讲座、家庭教育咨询、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健全学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学校党委(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校长、工会主席、中层干部、教职工和学生代表等。依法治教工作机构设在学校教育工会,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目标,及时解决依法治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通过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法治化水平。

2、明确依法治校建设时间表。认真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到2015年进入自治区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行列,2018年成为国家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3、建立依法治校保障机制。学校党组织、行政部门把依法治校放在学校工作重中之中地位,在人员、经费、时间等方面给予倾斜,确保本方案扎实、有效、如期实施。

文章录入:mredu    责任编辑:mredu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
    教育部负责人就《深化新时代…
    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育课程设…
    新疆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
    民语授课学校普通班课程设置…
    汉语授课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
    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和…
    城镇学校支援农村薄弱学校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系统保…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