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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弱势群体! | |||||
作者:姚小远 文章来源:博客 点击数:1397 更新时间:2013-11-21 | |||||
写了一条这样的微博:“当下中国,不缺法氓缺流氓,不缺土豪缺贵族,不缺斗士缺绅士。绅士阶层的产生和发挥作用,是英国当时成为世界最文明、最强大国家的一个重要原因和基础!” 还写了另一条微博:“法律面前,没有好人坏人,只有犯法的人,没犯法的人和犯罪嫌疑人,这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般中国人的法治观念里,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就是法律要对政府和民众、有权势的人和无权势人、有背景的人和无背景的人的一律平等。至于所谓的好人和坏人,一般中国民众并不希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甚至希望法律对好人和坏人倾斜,好人打坏人相当长的一个时期,竟然被民众认为是非常正确的行为、是天经地义,他们根本意识不到甚至根本就不把这当成一种犯法行为。 上访制度是对中国法律破坏最大的一个制度,上访制度的存在,让权力干预法律成为一个事实和理所当然。当然,还有一个前提是,中国的法律很多时候一直在做权力的打手和爪牙。纠正恶行的不是法律,而是权力,法律在权力面前经常非常屈辱,其命运和遭遇比二奶、小三还不如。 闹访绝对是一种原滋原味的中国特色,法庭面前的闹访者,即使被官方或者某些利益集团称作“刁民”。但是,从民众和民间的语境看,他们大多是一些传统意义上的好人,这些好人不相信法律却又希望法律格外严厉地去惩罚那些伤害了他们权利的所谓坏人,即使法院按照法律依法审判了这些“坏人”们,“好人”们依旧会觉得没有得到目的和目标,不超越法律将这些“坏人”们置于死地,这些“好人”们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我曾经说过,过度的正义绝不是正义,而是泛滥的暴行,同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义最重要的一点,是法律必须保障、保证所有人的权利,那么这个人坏到离谱、十恶不赦,他所应该承担的,也是从法律意义上所能够给他的惩罚,而不是加重这种惩罚。 如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忽视了这个,为了所谓的民愤去加重即使是一个坏人的刑罚,也是司法不公,也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粗暴践踏。 很多时候,我更愿意为“坏人”说话而不是为好人说话,在成为众矢所的的时候,他们才是这个社会上真正的弱势群体! 文章原名:我更愿意为“坏人”说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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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mredu 责任编辑:mred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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