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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审评分标准 | |
作者:史建华 文章来源:史建华的BLOG 点击数10609 更新时间:2015-06-23 13:24:09 文章录入:mredu 责任编辑:mred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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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审评分标准 一、论点的创新性 1、论点有创新,能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并在某一方面有所突破(18分以上); 2、论点有一定创新,能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15分以上); 3、论点有新意(12分以上); 4、论点无新意(12分以下)。 二、选题的实用性 1、选题符合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的紧迫需要,对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有重要实用价值(18分以上); 2、选题符合客观实际需要,对解决全局或局部问题有较大实用价值(15分以上); 3、选题基本符合客观实际需要,对解决全局或局部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12分以上); 4、选题不符合客观实际需要,无实用参考价值(12分以下)。 三、 论据的正确性 1、论点和支持论点论据完全正确,既有深入的理论分析,又有验证(18分以上); 2、论点和支持论点的论据正确,有必要的理论分析和验证(15分以上); 3、论点和支持论点的论据,无原则性的错误(12分以上); 4、论点和支持论点的论据缺乏科学性或有原则错误(12分以下)。 四、论文的时效性 1、在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中产生了重要的作用(18分以上); 2、在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中产生了积极作用(15分以上); 3、尚未应用,但预计会有一定的作用(12分以上); 4、未被应用,也不会产生作用(12分以下)。 五、论文的科学性 1、立论精辟,结构严谨,层次分明,逻辑性强,用辞确切,表达清楚,说明力强(18分以上); 2、立论明确,结构层次和逻辑性比较清楚,字句通顺,有说明力(15分以上); 3、立论、结构层次、逻辑性文字能表达所要说明的问题(12分以上); 4、立论不明确,表达牵强混乱(12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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