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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及收费标准
作者:新疆教育…  文章来源:新疆教育信息网  点击数3530  更新时间:2012-10-24 16:22:28  文章录入:mredu  责任编辑:mredu

 

自治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及收费标准

(新疆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厅

新教财〔2012〕270号二○一二年十月十四日印发)

 

 

一、健康体检项目

(一)病史询问

1、既往病史;

2、地方病史;

3、家族病史;

4、入学前疫苗接种史。

(二)体检项目

1.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

2.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

3.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5.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6.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肺活量;

7.实验室检查:

(1)结核菌素试验*;

(2)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

注:“*”小学、初中入学新生必检项目;

“**”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到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体检项目。

其他项目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要求开展的检查项目或根据地方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增补,涉及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必须在医疗机构内完成。

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收费标准

(一)必须体检查项目收费标准

1、病史询问:2.00元/学生

2、内科检查:5.00元/学生

3、外科检查:5.00元/学生

4、眼科:3元/学生

5、口腔科:4.00元/学生

6、形态指标:2.00元/学生

7、生理机能:3.00元/学生

8、体检资料的数据采集及信息化管理5元/学生

9、实验室检查: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收费

(1)结核菌素实验

(2)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

各项收费中已包含检查项目中需使用的一次性耗材费用。

(二)必要时检查项目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要求开展的检查项目时,按照《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最低指导价格,另行收取.

三、经费来源

1.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得向学生收取

2、高中阶段学生的健康体检费用及经费保障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执行。

四、相关要求

各地教育、财政、发改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转发给所辖县市区全面启动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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