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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员工作职责 | |
作者:李宪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986 更新时间:2011-12-31 16:37:42 文章录入:mredu 责任编辑:mred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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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员工作职责 (2012年修订) 教研员是教学研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也是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引领者,担负着及时了解教育科学发展动态,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的职能。职责如下: 一、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精神,不断提高教育科学理论素养和教育科研能力,努力掌握教育科研方法。经常性地进行教研反思,不断总结教研经验,探索教研规律,撰写教研论文,指导教学实践,并以多种形式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每人每年至少有1篇教学论文或其他教学作品在报刊发表或获奖。 二、经常性地深入教师、深入课堂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教学现状,感受教改情景,宣传教改信息,并通过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寻求改革和发展的对策,提高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和教学指导的实效性。在教学视导过程中,教研员要亲自给教师作教学辅导报告,上示范课,帮助教师提高教学业务能力。每学期在基层学校指导教学工作不少于两个月,上示范课或研讨课不少于2节,听课不少于40节,并及时开展集中评课或个别反馈。 三、从教学实际出发,充分发挥专家引领作用,当好教学改革的排头兵,勇于承担教改实验任务,积极参与教改实验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教研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卓有成效的教研活动,不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转变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课堂教学质量。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科教研或教学交流活动。 四、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跟踪教育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及其发展趋势,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以课题研究为主要形式的教育科研,并对学校教师的教育科研课题和教改实验进行科学有效的指导,真正落实“科研兴教”的战略决策。每位教研员必须主持或参加一项课题研究。 五、要从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的教学水平出发,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培养造就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每学期举办教研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 六、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以及相关的教学管理文件,对学科教学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管理,对学科教学质量、考试检测的内容和方式进行研究、监控和指导,推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质量进行客观的评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学科教学质量检测或学科竞赛活动。 七、对教育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及时的研究,为教育决策的调整提供可靠的依据。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八、做好业务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保存工作,完成其他教研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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